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南側,東側鄰近自來水雙溪淨水場,計畫範圍總面積為1,587平方公尺。主要計畫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本案由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擬定細部計畫為第二種住宅區,並於本細部計畫就容積率、回饋比例、回饋方式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事項予以規範。
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南側,東側鄰近自來水雙溪淨水場,計畫範圍總面積為1,587平方公尺。主要計畫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本案由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擬定細部計畫為第二種住宅區,並於本細部計畫就容積率、回饋比例、回饋方式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事項予以規範。
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南側,東側鄰近自來水雙溪淨水場,計畫範圍總面積為1,587平方公尺。主要計畫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本案由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擬定細部計畫為第二種住宅區,並於本細部計畫就容積率、回饋比例、回饋方式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事項予以規範。
計畫範圍位於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該飯店為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已存在之合法觀光旅館,經營至今逾50年,惟飯店設施擬進行改建,卻發現使用分區未允許旅館使用,本案協助爭取新增允許使用項目,以利未來飯店更新永續經營。
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南側,東側鄰近自來水雙溪淨水場,計畫範圍總面積為1,587平方公尺。主要計畫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本案由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擬定細部計畫為第二種住宅區,並於本細部計畫就容積率、回饋比例、回饋方式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事項予以規範。
北市府積極辦理全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因通盤檢討所涉層面廣泛複雜,為落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先針對臺北市市中心地區(信義區、大安區、中山區、松山區等4個行政區)進行基本資料調查。本案奠基於基本資料調查結果,依據其分析出之課題與特定地區議題,配合地區發展目標及構想,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法定程序作業。
考量增額容積實施方式及制度有待建立,如何有效實現增額容積,期透過本計畫之研究評估提供建議並擬具可行制度,並依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完成增額容積法定書圖之研訂作業,落實提升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目標,進一步落實將捷運系統周邊土地發展效益,回饋挹注萬大線與信義線東延段捷運建設經費。
臺北市政府為加速辦理全市都計通檢,故就針對市中心地區(包括信義、大安、中山、松山等區),因其地理及自然環境緊密相連,發展現況、特定議題區域(如TOD、主要商圈發展、鐵路地下化等)息息相關併同辦理基本資料調查,逐步形塑地區發展目標及構想,作為後續辦理都計通檢參考。
配合「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及未來淡江大橋建設等契機,重新檢視土地使用現況,提升土地使用之效率。並透過交通服務用地使用項目及強度之變更,引進適宜發展活動,提升臺北港周邊觀光遊憩服務及商業服務設施之服務水準。
本案係由綺華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都市更新案實施者,配合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透過細部計畫專案變更,改善建築物耐震、防災機能,集中留設開放空間,促使社區成為更具節能減碳、安全健康、舒適友善之適居環境。
本案位屬新店都市計畫內編號「工九」乙種工業區,為88年12月發布實施之「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並列為「另案辦理」,經辦理土地權利關係人申請辦理檢討變更意願調查,惟回收結果未盡理想,故於民國90年6月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510次會議決議:增列工九範圍內土地以「附帶條件通過」變更為住宅區(變更案編號第四案)。申請人爰依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之附帶條件規定,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工業區變更,以配合地區發展、提升使用效益、提供優質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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