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就都市發展狀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及評估,藉以劃定更新地區,並提出更新發展策略,引導政府建設與民間資源。因此,本案規劃出可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事業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之指導,以改善老舊社區的居住環境品質,促進土地資源活化及帶動市容景觀改善。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就都市發展狀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及評估,藉以劃定更新地區,並提出更新發展策略,引導政府建設與民間資源。因此,本案規劃出可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事業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之指導,以改善老舊社區的居住環境品質,促進土地資源活化及帶動市容景觀改善。
縣政府為促進宜蘭市都市機能再生,選定「宜蘭市化龍一村更新開發計畫」作為宜蘭縣推動都市更新之示範,並於95年度完成都市更新先期規劃。目前已配合都市更新推動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考量日後更新招商及文宣製作需求,擬就更新基地製作建築配置3D模擬。
現階段都市再生政策為打造「水岸、人文與科技的臺北城」,期透過都市再生,達成「城市復興、永續再生」。就水岸部分,市府刻正積極推動水岸活動、水質改善等工作,吸引民眾樂於接近水域,進而保護水域方向規劃,長期而言,希望透過水域周邊都更,將整個臺北都會的中心軸帶奠基於基隆河之上,使臺北都會成為真正的水岸都市。
98年度則建議6個更新發展議題,分別為中港大排兩側整建維護、體育場週邊運動休閒產業、捷運新莊站北側更新推動、新莊老街與渡船頭意象、工業區使用檢討及捷運幸福路站西側更新推動。為延續前期規劃成果,並配合地區發展現況,增加對週邊地區的波及效益,選取規劃階段所建議之中港大排兩側環境景觀改善、文高用地使用檢討與開發、新莊捷運站至新莊廟街週邊更新推動3個議題進行。
基地位於優良學區內,教育通學便利且可利用學校設施;交通運輸上也臨舊臺一省道與捷運新莊站,區位條件相當優良。惟目前建物老舊且產權分散、部分建築所有權人為公有地承租戶或違建戶,無法按照發展需求調整環境機能,未配合捷運車站重大建設,提供人行空間,因此援用都市更新條例申請更新事業,以落實整體開發效益。
更新計畫範圍北側原為泰隆鋼鐵工廠,為避免工廠作業影響鄰近地區環境品質,且配合商業現代化都市發展,強化商業活動機能,已將水岸發展區變更為商業區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更新範圍南側住宅社區建物老舊、交通動線不佳、公共設施空間狹隘、欠缺地區景觀意象,依循「台北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納入都市更新計畫範圍。
重大建設相繼動工,帶給新莊發展契機,如何有效結合政府建設與民間資源,促進都市環境機能改善,結合社會文化脈絡,以提振經濟環境,建立都市競爭的優勢,將是新莊地區永續發展的關鍵。為了達成提升環境機能與促進經濟結構轉型的目標,透過都更策略,重新加以評估與規劃研究,可望有效活絡地方環境與帶動產業投資。
更新單元建物老舊,開放空間與停車空間不足,非防災結構。未來規劃為住宅與鄰里性商業使用,考量配合地區特色及周邊建築設計,提升都市景觀,創造出區域民眾休閒娛樂之生活節點。
為促進宜蘭市都市機能再生,並且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由縣政府選定宜蘭市聯勤204廠作為本縣推動都市更新之示範,辦理都市更新計畫及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期透過更新作業活化市中心機能,改善居民實際生活的都市環境,以展現宜蘭縣未來整體城鄉風貌的新格局。
三重與新莊地區早期為北台灣各類大小工廠聚集的重要地區,隨著產業的外移或歇業,工業區土地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普遍、實質環境頹敗,地區經濟活力大不如前,透過都市更新重現往日產業風華,有效改善本地區因傳統工業外移、歇業所遺留下來的大面積閒置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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