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新市一路二段道路之開闢,並提供淡水都市計畫北側農業區發展構想,及配合計畫範圍所在區位,扮演縫合南北兩側都市計畫角色,進而整體規劃出本案農業區整體開發可行性評估。
評估新市一路二段道路之開闢,並提供淡水都市計畫北側農業區發展構想,及配合計畫範圍所在區位,扮演縫合南北兩側都市計畫角色,進而整體規劃出本案農業區整體開發可行性評估。
同「永和區中正段764、765、766及813地號等4筆古蹟土地跨區容移申請案」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林口特定區計畫,屬第二種住宅區,包括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969、969-1、970地號等3筆土地,接受基地面積為866.40平方公尺。
為配合基隆市其他重大建設,匯聚更多轉運人潮,擬引進商業活動帶動消費、娛樂等休閒活動,期能服務當地民眾並吸引外來觀光遊客,促使七堵車站空間有效利用。本計畫透過空間整體規劃,確認空間發展定位與開發模式,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申請多目標申請使用許可作業,以利未來開發營運。
為續2012年「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61線新闢高(快)速公路可行性研究」經濟效益及財務規劃、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評估、風險分析及因應策略等專業服務委託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委託案子,主要協助綜合規劃之財務計畫研擬、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評估、民間參與建設之先期規劃及自償性債務舉債及償還計畫。
本計畫參考捷運綠線綜規計畫之沿線都市軸帶發展構想,期望能將連接藍、綠捷運系統之綠線延伸線段定位為「社教生活串聯帶」,藉由綠線延伸線段強化八德及中壢地區都市發展。未來通過5P大眾運輸發展潛力研析各車站未來發展定位,完整車站周邊生活及機能,塑造TOD發展環境。
新竹市政府為解決新竹地區交通困境、市民對交通改善的殷切期望,以及促進大眾運輸發展的急迫性,主動推動輕軌運輸系統,惟因為建設經費取得困難,始終無法進一步推動後續之設計與興建作業。緣此,本計畫將針對新竹縣、市範圍運輸需求,因應時空環境調整,研擬實施輕軌系統之可行性。
本計畫依據促參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針對市場空間使用適宜性、相關設備之更新項目需求及財務分析進行可行性評估,並協助政府後續政策公告及民間業者依照促參法第四十六條,透過民間自提ROT方式推動,以保有規劃創意與彈性,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創造兼具市場營運及整體空間改善之最佳效益。
本案就財政局經管之市有非公用土地進行開發可行性評估,結合基地區位潛力與地方活動需求分析,研擬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新北市簡易都更或以其它方式開發,並辦理招商作業,以達改善窳陋地區生活環境,促進公有土地有效運用、創造公產價值之目標。
同「永和區中正段764、765、766及813地號等4筆古蹟土地跨區容移申請案」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林口特定區計畫,屬第二種住宅區,包括新北市林口區麗林段573地號等1筆土地,接受基地面積為788.04平方公尺。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102年辦理「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遷移可行性分析暨先期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並規劃農產運銷公司遷移至新的營運地點。預計配合都市計畫遷移至規劃建議用地,本案將針對此規劃建議用地提供配置規劃原則與規劃構想。
電話:(02)2585-1786
傳真:(02)2586-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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